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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我區網絡餐飲服務經營秩序,嚴厲打擊利用網絡平臺從事餐飲服務的各類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督促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及入網餐飲服務經營者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全力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紅海灣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網絡餐飲食品安全違法違規線索。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時間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圍
本次線索征集聚焦轄區內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含代理商、分支機構)及入網餐飲服務經營者,重點針對以下七類違法違規行為:
(一)無證無照或資質造假。商家無食品經營許可證或營業執照,證照過期仍在經營,偽造、借用他人證照,或者網上公示的地址與實際情況不符,沒有實體店的“幽靈外賣”。
(二)線上公示信息不實。商家未在平臺主頁公示證照,或者網店名稱、照片等與實際不一致,菜品名稱和實際用料不符(如用鴨肉冒充牛肉)。
(三)加工環境衛生不達標。經營場所環境臟亂差,防蠅、防鼠、防塵設施缺失;清洗消毒、冷藏冷凍設備不全,生熟食品混放;使用過期、變質、來源不明的食材,或者濫用添加劑、添加非食用物質。
(四)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不到位。從業人員沒有健康證或健康證過期,未穿戴干凈的工作衣帽、口罩,或者患有傳染性疾病仍繼續接觸食品。
(五)包裝配送不規范。未按規定對餐食進行封口,或封口后不能保證開啟無法復原;配送箱不干凈,未按要求保溫或冷藏;使用不合格包裝材料,重復使用一次性餐具。
(六)平臺責任不落實。外賣平臺沒有認真審核商家資質,未對商家進行日常檢查和監督,發現違規不處理、不報告;未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未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等制度。
(七)其他違法違規行為。涉及網絡餐飲領域的虛假宣傳、價格欺詐,以及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行為。
三、線索提供要求
(一)舉報人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提供盡可能詳細、準確的線索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被舉報對象的名稱(或網店名稱)、經營地址、違法違規事實描述、相關證據材料(如照片、截圖、訂單記錄等)以及舉報人的有效聯系方式,以便市場監管部門及時核查處置。
(二)舉報人應確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嚴禁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對惡意舉報、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三)市場監管部門將嚴格保護舉報人個人信息安全,對舉報人的姓名、聯系方式、舉報內容等信息予以保密,切實維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四、舉報方式
(一)電話舉報:撥打12345或12315熱線;
(二)網絡舉報:登錄全國12315互聯網平臺(網址:http://www.12315.cn),或通過微信、支付寶小程序搜索12315進行舉報;
(三)信函來訪:將舉報材料郵寄至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紅海灣分局(地址:汕尾市紅海灣經濟開發區遮浪街道耀南路1號),或在工作日攜帶材料直接前往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紅海灣分局現場反映。
歡迎廣大市民、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監督,踴躍提供問題線索,共同營造安全、放心的網絡餐飲消費環境。
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紅海灣分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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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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