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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紅市監〔2026〕14號
分局各股(室):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監督檢查工作,分局制定了《紅海灣經濟開發區2026年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食品藥品監管股聯系。
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紅海灣分局
2026年5月9日
紅海灣經濟開發區2026年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關于食品安全的決策部署,依據市市場監管局及區黨工委、管委會的監管要求,并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總局令第49號)、《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總局令第97號)、《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的管理辦法(試行)》(粵市監規字〔2025〕5號)以及《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全市2026年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的通知》(汕市監食生〔2026〕4號)等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檢查對象
本計劃涵蓋本行政區域內所有持有有效生產許可證的食品生產單位,以及依法取得登記證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以下簡稱“食品小作坊”)。
二、檢查方式
結合常規監管、專項整治及針對性核查,通過日常巡查、突擊檢查(飛行檢查)及系統性審查(體系檢查)等多種形式,對轄區內食品生產者及小作坊實施監督檢查。
三、檢查重點
(一)重點監控對象
將以下類型列為重點監管對象:高風險及區域性特色食品生產者,包括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濕粉類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酒類、固體飲料、果蔬汁類飲料、食鹽、食醋、壓片糖果、復配食品添加劑等;花生油、肉制品等類別的小作坊。同時,重點關注:近年在抽檢監測中出現多批次不合格產品的生產者;日常檢查中問題突出、或頻繁被投訴舉報、引發較多負面輿情的生產者;以及存在濫用或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行為的生產者。
(二)監督檢查側重點
依據《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要點表》,結合企業風險等級確定具體檢查項目。特別加強對食品添加劑使用的監管,重點核查食品添加劑的采購記錄、投料使用規范、出廠檢驗及產品標簽標識,確保企業嚴格按標準合規使用食品添加劑。
(三)推動主體責任落實
督促各生產單位全面落實《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推動食品生產企業及小作坊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符合自身風險特點的管控清單,有效開展自查并在線提交自查報告。組織對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全覆蓋抽查考核。指導相關單位嚴格執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機制,對自查及日常管控中發現的隱患與問題及時整改。
四、檢查工作部署
分局制定的年度監督檢查方案須覆蓋全部獲證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小作坊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對既往檢查發現問題較多、抽檢不合格、自查流于形式的企業,將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并視情況開展體系檢查。
分局將根據風險分級管理要求和轄區實際,制定并執行年度檢查計劃,確保對食品及相關產品生產加工單位實現全覆蓋日常檢查。按照省、市局統一部署,重點加強對轄區內濕粉類、花生油小作坊的監管,檢查中可運用快速檢測方法對花生油進行篩查,重點防控黃曲霉毒素B1風險。同時,積極配合完成省、市部署的各項監督檢查任務。
五、工作要求
(一)及時向社會公示監督檢查計劃,定期匯總、分析檢查數據,查找突出共性問題,評估轄區食品安全狀況。
(二)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務必督促企業整改到位。尤其對存在超范圍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行為的單位,實施跟蹤檢查并開展針對性抽檢,確保問題整改率達到100%。推動企業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質量安全管理人員的監督抽考,壓實企業主體責任。
(三)主動排查轄區內重點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對年度內多次抽檢不合格的企業,分層分級實施全覆蓋檢查與跟蹤抽檢。加大對上述企業的事中事后監管力度,對問題突出的企業及時開展飛行檢查,消除安全風險。市局將適時對各區縣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進行督導,并對年度內累積2次及以上抽檢不合格的企業進行約談。分局可視需要邀請市局專家協助查找不合格原因并指導整改工作。
(四)做好工作小結與信息統計,于每季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通過粵政易平臺報送《廣東省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督管理動態信息表》。
附件:廣東省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督管理動態信息表
注:大型食品生產企業是指從業人員≥1000人單體工廠且營業收入≥4億元的單體工廠,營業收入≥4億元的集團公司(含集團公司下屬子公司),以及在行業內具有領先地位的食生產企業。大型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是指從業人員≥1000人單體工廠或營業收入≥4億元的單體工廠,營業收入≥4億元的集團公司(含集團公司下屬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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