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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為進一步發揮制造業投資推動工業經濟增長的牽引帶動作用,加快先進制造業項目投資建設,省政府出臺了《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加快先進制造業項目投資建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21〕21號),由省財政設立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對“十四五”期間各地級以上市引進、建設先進制造業項目予以支持。規定對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總投資達到標準的制造業項目,省財政按其新增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不超過2%的比例,分年度對地級以上市政府予以事后獎勵。其中,汕尾市制造業項目立項和“十四五”期間完成總投資須5億元以上。
為落實省政府文件要求,加強項目評審監督,防止資金項目申報騙補,防范化解資金使用風險,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制定出臺了《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財政廳印發廣東省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管理實施細則(修訂本)的通知》(粵工信技改函〔2022〕7號),并要求各地市制定本地區資金管理實施細則。
二、主要依據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財政廳印發廣東省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管理實施細則(修訂本)的通知》(粵工信技改函〔2022〕7號)。
三、主要內容
本《實施細則》共分六個部分21條,主要闡述了細則制定的依據和使用規定、責任單位的分工、獎勵標準和使用范圍、資金預算編制及執行流程、監督檢查及績效評價和實施時間以及有效期等內容。第一部分為總則,明確了細則制定的依據和目的、專項資金的使用規定和原則;第二部分為職責分工,明確各責任單位的職責分工;第三部分為獎勵標準和支持范圍,列明申報主體的條件,資金的獎勵方式和獎勵標準;第四部分為資金預算編制及執行,明確資金預算編制及執行流程;第五部分為監督檢查及績效評價,明確信息公開的形式和內容,業務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績效方面的有關工作內容;第六部分為附則,明確本細則條款的實施時間以及有效期。
四、主要內容解讀
(一)投資獎勵資金。本實施細則所稱省級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是指省財政根據我市符合條件的制造業項目投資建設情況,按規定獎勵給汕尾市人民政府的專項資金。突出制造業當家,我市財政可安排部分資金開展普惠性投資獎勵,并入省級投資獎勵資金使用。投資獎勵資金由市政府按規定用途統籌用于支持制造業項目引進建設。
(二)測算項目評審。測算項目僅用于測算投資獎勵資金額度,不等同于支持項目。
(三)支持項目評審。支持項目也可以是測算項目之外的項目。支持項目須符合投資獎勵資金適用范圍,可從符合條件的制造業項目中評審遴選產生。
(四)項目具備條件。項目立項和“十四五”期間預計完成總投資須5億元以上。按照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等有關要求,一個申報項目只能對應一個立項文件,不能以打包拼湊項目和立項文件的方式進行申報。
(五)資金安排計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根據各地市上報的測算項目情況制定預算后將資金計劃下達到相關地市。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下達的資金計劃及支持項目評審結果,制定市級的資金計劃,經局黨組審議通過后報市政府審定,再上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六)資金獎勵標準。以項目新增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為基數,結合省安排的資金預算額度和項目數量等,研究確定獎勵比例。
(七)資金下達及劃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省安排的資金預算額度,結合全市資金使用管理、監督檢查、績效評價等情況,編制全市投資獎勵資金項目計劃,按規定程序進行報批、公示后,在規定時限內下達。市財政局根據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的項目計劃,結合績效目標審核情況,在規定時限內下達和撥付資金。
五、解讀機關、解讀人及其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汕尾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解讀人:李杰偉,曾澤欽。聯系電話:0660-3361336
六、其他應當補充說明的內容
無。
關聯稿件:汕尾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汕尾市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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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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